一、學生生活輔導各項辦法計畫之擬定與執行。 二、負責各項勤務、路隊編組訓練督導(禮讓、守秩序、糾察、交通指揮)。 三、學生自治幹部選訓、考核等業務。 四、負責學生請假、缺曠課之管制。 五、負責學生獎懲及操行德育成績之辦理。 六、負責訓導會議、操行考評會議及決議之執行。 七、愛國歌曲比賽業務。 八、校安中心業務(含校安事件處理)。 九、工讀生、寄宿生調查與輔導。 十、防震、防災、防火訓練業務 十一、急難救助金申請業務 十二、教官室綜合業務 十三、替代役業務。 十四、縣校外會分會業務暨全班綜理。 十五、校外聯合巡查業務。 十六、軍訓後勤業務:服裝製補及各類補保業務、軍訓體檢、退撫基金業務。 十七、替代役業務。 十八、負責軍械管理檢查。 十九、協助尿篩或戒菸班業務。 二十、辦理防範青少年犯罪與法律常識宣導。 二十一、臨時交辦事項。 |